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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
我國參賽代表遴選簡章
一、活動宗旨
(一)提供一個青少年國際數學交流的機會。
(二)促進各地青少年的友誼及合作精神。
(三)發掘學生在數學領域的潛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二)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
(三)協辦單位:臺灣北、中、南及花東區協辦單位
三、遴選目的:選拔參加「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代表隊選手。
該項比賽暫定於2016年7月27日至8月1日在泰國清邁市舉行。
四、參賽資格
依國際城市邀請賽規定,我國參加國際賽選手需在1999 年8 月1 日以後出生且必須為
尚未完成高中入學註冊手續之中華民國國籍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五、遴選辦法:遴選分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初賽
1.初賽時間:2016 年1 月24 日(星期日)下午1 時30 分至3 時30 分;請提前30
分鐘抵達試場,全國同步進行測試。
2.初賽地點:
北區試場設於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3 號;臺灣師大附中。http://www.hs.ntnu.edu.tw/new.html
新竹試場設於新竹市南大路521 號;新竹教育大學。http://www.nhcue.edu.tw/
中區試場設於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彰化師大數學系。http://www.ncue.edu.tw/newindex.htm
南區試場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42 號;復華中學。http://www.fhhs.kh.edu.tw/
臺南市設於臺南市東區勝利路41 號;光華高中。http://www.khgs.tn.edu.tw/
花東地區設於臺東市正氣北路889 號;臺東專科學校。http://www.ntc.edu.tw/
(二)第二階段:複賽
1.複賽時間:2016 年3 月27 日(週日) 下午1 時30 分至3 時30 分;請提前30
分鐘抵達試場,全國同步進行測試。
2.複賽資格:
(1)參加高雄市數學能力競賽表現優異獲推薦之學生共48 名。
(2)各縣市教育局處(高雄市除外)推薦數學優異之學生,每一縣市至多4 名。
(3)參加臺灣北、中、南及東區協辦單位舉辦初賽獲推薦之數學優異學生。
(北區推薦60 名,中區推薦60 名,南區推薦60 名,花東及離島考區共推薦20 名)
(4)經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工作小組兩位委員推薦之數學優異學生,每位委
員至多推薦4 名。
(5)參加國際中小學數學能力檢測(IMAS)獲初中組第一輪檢測成績在臺灣考生前10%
之考生,且獲IMAS 行政委員會推薦者。
3.複賽地點:
北區試場設於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3 號;臺灣師大附中。
中區試場設於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彰化師大數學系。
南區試場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42 號;復華中學。
花東地區設於臺東市正氣北路889 號;臺東專科學校。
(三)第三階段:決賽
1.決賽時間:2016 年4 月10 日(週日)下午1 時30 分至3 時30 分;請提前30
分鐘報到。
2.決賽資格:通過複賽錄取(1)高雄市16 名,(2)臺灣地區(臺灣北、中、南、東
協辦單位)36 名,共計52 名,(3)為鼓勵離島地區學生(馬祖、綠
島、蘭嶼、小琉球、金門和澎湖),對未進入前52 名的離島複賽選
手,由「2016 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另外擇
優推薦至多四名;上述三項皆可獲得參加決賽資格。
3.競賽地點:決賽試場安排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
(詳細試場將另行公告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網站)
六、試題形式:初、複賽與決賽試題以歷屆國內外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考題為參考題
型;其中包含12題填充題(每題5分),3題計算證明題(每題20分),總分120分。
七、國際賽相關事項:
(一)複賽錄取的選手經參加決賽後,由選訓小組依決賽成績之總分排序,遴選參加國際賽
選手全國共16 名共四隊(其中高雄市選手由參加決賽16 名高雄市學生中選出決賽成
績前4 名組成高雄市隊;臺灣區選手則由參加決賽36 名(至多40 名)臺灣區學生選出
決賽成績前12 名組成臺灣A、臺灣B、臺灣C 三隊),前往泰國清邁市參加2016 青
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
(二)遴選代表者決賽成績若同分,則比較複賽成績;又同分者則比較決賽計算證明題成績。
(三)代表隊選手若有需要辦理公假時,則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出具公函辦理公假手續。如
獲得國際賽代表的選手放棄出國比賽而空出名額,則由該選手所屬地區(高雄市或臺
灣地區)候補選手按決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四)國際賽活動日期:暫定2016 年7 月27 日至8 月1 日。
國際賽活動地點:泰國清邁市。
(五)國際賽接待情況:
1.選手部分:參賽選手需由遴選活動主辦單位團體購票,以團進團出方式參加競賽;主
辦單位將負擔比賽期間食宿費用,其餘費用包括往返機票、證照及分攤部分其他費
用,參賽選手每人約新臺幣16000 元。
2.家長部分:隨行家長除機票、證照及交通相關費用外,另繳交大會每人650 美元。
八、報名辦法: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每校均可推薦4 名(需於1999 年8 月1 日以後出生且必須尚
未完成高中入學註冊手續)我國籍學生報名參加第一階段遴選,不收報名費用。
(二)符合參賽資格之學生均可自費報名參加,酌收試務費用每人新臺幣500 元整。
(三)報名截止日期:2016 年1 月15 日。
(四)無論推薦或自費報名,請全部向高雄市復華高級中學辦理,一律採用網上報名。
※報名流程說明(個別報名及團體報名皆同):
個別及團體報名:請至高雄市復華中學網站填寫考生資料( http://www.fhhs.kh.edu.tw/)
線上報名後,繳費方式:報名費請存入復華高級中學帳戶,郵政劃撥:04011404;
郵政劃撥單通訊欄務請填寫參賽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學校推薦報名:請推薦學生自行完成線上報名,並請校方另行將推薦函e-mail 至
lily@ms.fhhs.kh.edu.tw;內容包括:(1)校名、註冊組長以上承辦人姓名與職稱簽章、
聯繫電話。(2)推薦學生姓名。以上手續完備方可享有免繳交報名費用,推薦學生無故
缺考之學校將被取消享有免繳費用資格2 年。
(五)不另行寄發准考證,考生請憑身份證、護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參賽。
九、獎勵辦法
(一)凡入選並全程參加決賽者均頒發參賽證明乙份,以資鼓勵。
(二)依決賽成績排序,頒發金牌獎2 名、銀牌獎5 名、銅牌獎9 名、及佳作20 名。
(三)參賽選手其表現如符合本年度其他國際競賽資格者,評審委員會得依決賽成績順序推
薦參加各項國際競賽。
(四)國際賽前培訓(隊際賽模擬及個人賽研習):已獲選參加國際賽的16 位學生務必參
加;其他參加決賽但未獲選參加國際賽資格的學生,可以自由報名參加。
十、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加初賽、複賽及決賽之選手,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二)答案須填寫在評審委員會指定的答案紙上。
(三)比賽只准用書寫或繪圖文具,不准使用其他電子計算儀器。
(四)答案卷將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委任之評分團評閱。
(五)競賽場所除參加學生、評審委員及配有工作人員之識別證者外,一律不准進入。
(六)參賽選手必須攜帶就讀學校學生證或國民身分證,經查證無誤後,始准參加競賽。
(七)各項競賽活動開始後遲到20分以上或開始後40分鐘內離開試場者,視為棄權論。
(八)除試題文字印刷不清楚外,一律不作說明或解答。
(九)參賽選手進場後,如有突發事件,必須暫時離開競賽場所,需由服務人員陪同處
理,且耗費時間列入比賽時間內,不另外增加。
(十)除簡章規定物品或現場試務人員允許之物品,其他私人物品一律禁止攜入試場。
十、比賽試題: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命題和審定;青少
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歷屆試題可參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
請賽網站:http://cauchy.math.nknu.edu.tw/math/。
十一、偶發事件處理:若有偶發事件或未盡事宜,例如:複決賽期間逢重大考試或活動,需
調整日期或方式,則由2016 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開會決議處理。

郵政劃撥: □ 支局 繳款日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6 年1 月15 日截止。自費報名酌收試務費用每人新臺幣500 元整;
費用請存入:復華中學帳戶,郵政劃撥:04011404,本校電話:(07)3344168 轉52 或56
傳真:(07)3323187
「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參賽代表初賽個別報名表
請以黑筆正楷填寫,每位個別報名之考生只須填乙聯。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6 年1 月15 日截止。自費報名酌收試務費用每人新臺幣500 元整,
費用請存入:復華中學帳戶,郵政劃撥:04011404,本校電話:(07)3344168 轉52 或56
傳真:(07)332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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