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凡就讀本市各國小一~六年級學生,學科成就表現優異者。
二、報名方式
(一)由班級導師、各科科任老師、家長或監護人推薦,本校輔導處提出申請。
(二)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之申請項目共有五種,請家長依學生個別需求選擇欲鑑定類型(請擇一選擇,不可複選)。
1.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2.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3. 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
4.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5.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處
四、報名日期:103年2月17日(星期一)至103年2月18日(星期二)。
五、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附件)。
高雄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三條。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五條。
(四)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二、目的:發掘各領域資賦優異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植優秀人才。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前鎮區民權國小)。
五、報名資格:凡就讀本市各國小一~六年級學生,學科成就表現優異者。
六、報名方式
(一)由班級導師、各科科任老師、家長或監護人推薦,向各校輔導室(教導處)提出申請。
(二)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之申請項目共有五種,請家長依學生個別需求選擇欲鑑定類型(請擇一選擇,不可複選)。
1.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2.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3. 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
4. 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5.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七、報名地點:各校輔導室(教導處)
八、報名日期
(一)初試(團體智力評量):103年2月17日(星期一)至103年2月18日(星期二)由
各班導師完成推薦報名,交由各校輔導室(教導處)彙整。
(二)複試(學科成就測驗):103年4月2日(星期三)由家長逕向各校輔導室(教導處)報名。
九、報名費
(一)初試團體智力評量:每生收費600元整。
(二)複試學科成就測驗:每科收費600元整。
(三)低收入戶學生得免交報名費(唯應繳驗由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
(四)如遇天災非人為因素,導致考試日期調整,權益受損者,得要求退費。但報名手續一經完成,除因傷病住院無法參加應試者(須檢附證明),概不退還鑑定報名費。
十、報名應繳資料:報名時請備妥以下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申請表。
(二)最近半年內半身二吋相片2張(初複試各1張)。
(三)鑑定報名費用。
(四)身心障礙學生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並於初試或複試報名時繳交。
十一、鑑定方式及鑑定標準
(一)初試(團體智力評量):通過標準為全測驗T分數達70分或百分等級97以上。
(二)複試(學科成就測驗):
1.報名資格:通過初試團體智力評量者,始得報名參加學科成就測驗。
2.教育局提供各年級的考試科目如下,考生應依據所報考縮短修業年限類型及年級選擇
考試科目:
(1)國小二年級:國語、數學、生活(含社會、自然)等三科。
(2)國小三〜六年級:國語、數學、自然、社會、英語等五科。
(3)國中一年級:國文、數學、自然、社會、英語等五科。
3.英語成就測驗係採電腦線上測驗,受測完畢即可知悉測驗結果,故得報考連續跳級2個年級以上。英語連續跳2級以上者,前一級通過鑑定標準者,方可再進行下一級測驗。其他學科係採紙筆測驗,考生以報考跳級1個年級為限。
4.通過標準:各科通過標準皆為T分數65分以上。
(三)其他
1.依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2.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其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英語由教育局辦理聯合鑑定,該等五科全部通過鑑定後,其他學習領域(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電腦、日常生活表現等)由各校另外進行量化或質性評量後,填妥「縮短修業年限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由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或資優小組進行初審。
3.各校彙整「縮短修業年限全科跳級學生其他學習領域評量表」及相關文件後,提交「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綜合研判。
4.五年級學生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至國一總量管制學校審查及新生報到
(1)五年級申請報考全部學科跳級至國一學生(含本次鑑定申請部分學科跳級,通過後變全部學科跳級之學生),其戶籍就讀學區為總量管制學校,請學生家長於103年3月18日(星期二)前持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證明書或租賃證明等資料至管制學校教務處先行辦理新生入學證件審查,俾利考生通過全部學科跳級後,得依登記分發順位至管制學校就讀或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2)請上述通過全科跳級至國一之學生於103年5月16日(星期五)前至學校辦理新生報到。
(3)未依上述時段辦理管制學校新生入學證件審查者,若屆時管制學校新生已額滿,將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十二、鑑定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初試(團體智力評量)
1.日期:103年3月23日(星期日)
2.地點:前鎮區民權國小(80661高雄市前鎮區沱江街200號,電話:07-5367173分機410、300)
3.時間:103年3月23日上午9:10~12:00,依鑑定證公告時間為準。
(二)複試(學科成就測驗)
1.日期:103年4月26日(星期六)
2.地點:前鎮區民權國小(80661高雄市前鎮區沱江街200號,電話:07-5367173分機410、300)
3.時間:103年4月26日上午8:50~下午5:30,依鑑定證公告時間為準。
十三、鑑定結果公告
(一)初試團體智力評量通過名單經鑑輔會綜合研判後,於103年3月26日(星期三)
下午4:00前公告,公告網站如下: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局訊息」(網址:http://www.kh.edu.tw)
- 前鎮區民權國小縮短修業年限專區 觀看公告結果。
- 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二)複試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名單經鑑輔會綜合研判後,於103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4:00前在教育局及前鎮區民權國小網站公布,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十四、注意事項
(一)考試試場於測驗前一天公布於前鎮區民權國小一樓玄關、網站。考生需自備鉛筆、橡皮擦、墊板(上面不得有任何文字或圖案)等文具用品。
(二)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承辦單位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遺失,應向考生服務台申請補發 )。
(三)二年級、四年級學生欲同時參加103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及「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初試者,請注意以下事項:
1.務必兩類均需報名(報名費只繳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試費用)。
2.請至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考場參加初試。
(四)成績複查:
1.團體智力評量成績複查請於收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個別附回郵掛號信封,內附複查成績申請表及複查費用繳費證明,向前鎮區民權國小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學科成就測驗成績複查請於收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至103年5月5日(星期一)前,個別附回郵掛號信封,內附複查成績申請表及複查費用繳費證明,向前鎮區民權國小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成績複查費用繳交方式:請至高雄銀行各分行,以「無摺存入用之存入憑條」存入複查費用(戶名: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帳號:102103064586),完成繳費後,請將客戶存查聯(正本)做為複查費用繳費證明(存款人請書寫考生姓名),連同成績申請表寄送前鎮區民權國小申請複查。
(五)若複查成績結果達通過標準者,經教育局核定後追認通過。
(六)通過複試學科成就測驗之學生,家長及學校需依照該生個別學習需求擬定個別輔導計畫。
1.選擇免修者,輔導計畫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免修課程之學習場地以 在校內為限,師資及鐘點費由家長自聘、自付。
2.選擇跳級者,輔導計畫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3.倘發現學生適應困難,應通知家長並召開個案會議,研修檢討輔導計畫,謀求補救。若仍難以改善,應經特推會審議通過後,輔導該生回原年級(原校或原班)就讀或停止加速課程。但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者,應提送鑑輔會重新安置。
(七)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成績評量方式
1.免修課程者,該科免修之學期成績由註冊組設定『免修』,該科成績不列入加權計算。
2.部分學科跳級者,該生該科因跳級而無修習之學期成績由註冊組設定『跳級』,於學籍自然升至該年級時再將跳級科目成績補登錄。
3.全部學科跳級者,該生學籍狀態由註冊組加註『跳級生』,該年級成績不列入畢業總成績加權計算。
留言列表